保健食品非法营销10大骗局曝光!
时间:2017-06-02 17:13:44 | 来源:168da
很多人都信赖保健食品,觉得吃了能包治百病。为什么消费者会把保健食品当药品买回家呢?究其原因是一些经营者想方设法将保健食品当药品来卖,拼命地承诺产品的功效,宣传疗效,而虚假、夸大的宣传误导了消费者,混淆了保健食品的真实含义。为此,药监部门也公布了保健食品非法营销最常见的10大套路。
1、假冒大牌造噱头
近年,市场上不断出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世界卫生组织”、“中华医学协会”、“中国老年保健协会”等知名组织,或“中国中老年人康复工程万里行组委会”、“中国三高一低防治办公室”、“世卫国际健康老年协会”等实际不存在组织名义推荐其所销售的产品,导致不少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
对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通过媒体或网络等途径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谨慎且可通过民政部门查询相关组织合法性,以免上当受骗。
2、无中生有编功能
近年,市场上出现一些商家竟堂而皇之地大肆宣传其所销售的保健食品具有“改善性功能”和“增高”等功能。而监管部门从未批准过“改善性功能”和“增高”功能的保健食品,
对策:《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因此,上述宣称具有“改善性功能”和“增高”功能的保健食品依法定为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进行举报。
3、虚假广告放卫星
卫生部文件《卫监发(1997)第38号》“关于保健食品管理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必须按照《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制作”以及“只可宣传产品已被批准的保健功能”。一些企业却我行我素,在宣传中为自己的产品增加保健功能。如有的保健食品是“免疫调节”功能的产品,宣传中却夸大成还具有“延缓衰老”功能。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或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4、假借国学来忽悠
有些产品获得批准的功能只是“免疫调节”,但经营者用所谓的“国学和中医”理论解释一番,就延伸了不具备的功能。如“延年益寿、养心安神……对增强老年人的体质、抗衰老的确有辅助作用,尤其适合中老年人”。这就具备了“延缓衰老”的功能。如“补而不燥,清补上品”、具“补虚活血、健脾和胃、清热除湿等多种功效”,“滋润养颜、补气扶元……尤适于脑力劳动紧张、感觉疲劳的青少年学生服用”,这就又具备了“抗疲劳”的功能。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要谨慎购买,并可拨打深圳市政府热线12345咨询或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数据查询”栏目查询。
5、断章取义夸疗效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但部分企业喜欢打擦边球,利用《本草纲目》、《中国药典》等名著内容断章取义,称保健食品中某种原料所具有疗效的办法来暗示疗效。甚至有的产品竟宣传“奇迹般地为数万患者解除或减轻了顽固性肠胃炎、顽固性头痛、心脑血管疾病和中风偏瘫的折磨”,从而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或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6、编凑标识混视听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但一些商家抓住部分消费者崇洋迷外或迷信少数民族祖传秘方的心理和钻法律空子,将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标在主要展示版面,其中字体比汉字还大。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要留个心眼,谨慎购买。
7、捏造批文造产品
卫生部原承担的保健食品审批职责划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于2003年10月10日之后所有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批准文号应为:国食健字G××××××××,可检查发现市场上居然还有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5)第××××号的假冒产品。
对策:消费者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真伪。
8、三无产品乱搭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即未经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然而,在“性保健品店”或“成人保健品店”里销售的号称“壮阳”、“改善性功能”的保健食品,则违反上述规定。
而且,这些性保健品店所销售的产品,相当一部分是普通食品和消字号产品,大都不是保健食品,根本没有保健功能。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举报。
9、咨询讲座设圈套
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了给消费者树立一种权威性,往往会与新闻机构或一些协会联合开展义诊咨询活动、健康教育讲座、免费检测等活动。在活动中,他们会买通一些医学专家或所谓的“医学专家”,进行保健食品的推广。同时,他们会进行一定的“公关”,使这些本来很平常的活动被新闻媒体大篇幅报道。借助这样的活动,他们不仅推销了产品,而且扩大了产品的知名度,更为重要的是提升了消费者对其产品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治疗效果”的认同感。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要谨慎参加和谨慎购买讲座上所推销的产品。如购买的产品经查存在问题,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举报。
10、免费礼品有玄机
如今,随着保健食品市场的不断发展,保健食品促销活动五花八门,比较流行的方法是请所谓专家、名医走进社区、宾馆、酒店等场所,开展健康讲座、免费义诊、免费体验等活动,向老年人发放宣传单和小广告,并以“赠药”、“送小礼品”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
对策:就是不要为了免费礼品而冲动购买价格虚高的商品,做到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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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冒大牌造噱头
近年,市场上不断出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世界卫生组织”、“中华医学协会”、“中国老年保健协会”等知名组织,或“中国中老年人康复工程万里行组委会”、“中国三高一低防治办公室”、“世卫国际健康老年协会”等实际不存在组织名义推荐其所销售的产品,导致不少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
对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通过媒体或网络等途径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谨慎且可通过民政部门查询相关组织合法性,以免上当受骗。
2、无中生有编功能
近年,市场上出现一些商家竟堂而皇之地大肆宣传其所销售的保健食品具有“改善性功能”和“增高”等功能。而监管部门从未批准过“改善性功能”和“增高”功能的保健食品,
对策:《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因此,上述宣称具有“改善性功能”和“增高”功能的保健食品依法定为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进行举报。
3、虚假广告放卫星
卫生部文件《卫监发(1997)第38号》“关于保健食品管理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必须按照《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制作”以及“只可宣传产品已被批准的保健功能”。一些企业却我行我素,在宣传中为自己的产品增加保健功能。如有的保健食品是“免疫调节”功能的产品,宣传中却夸大成还具有“延缓衰老”功能。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或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4、假借国学来忽悠
有些产品获得批准的功能只是“免疫调节”,但经营者用所谓的“国学和中医”理论解释一番,就延伸了不具备的功能。如“延年益寿、养心安神……对增强老年人的体质、抗衰老的确有辅助作用,尤其适合中老年人”。这就具备了“延缓衰老”的功能。如“补而不燥,清补上品”、具“补虚活血、健脾和胃、清热除湿等多种功效”,“滋润养颜、补气扶元……尤适于脑力劳动紧张、感觉疲劳的青少年学生服用”,这就又具备了“抗疲劳”的功能。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要谨慎购买,并可拨打深圳市政府热线12345咨询或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数据查询”栏目查询。
5、断章取义夸疗效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但部分企业喜欢打擦边球,利用《本草纲目》、《中国药典》等名著内容断章取义,称保健食品中某种原料所具有疗效的办法来暗示疗效。甚至有的产品竟宣传“奇迹般地为数万患者解除或减轻了顽固性肠胃炎、顽固性头痛、心脑血管疾病和中风偏瘫的折磨”,从而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或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6、编凑标识混视听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但一些商家抓住部分消费者崇洋迷外或迷信少数民族祖传秘方的心理和钻法律空子,将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标在主要展示版面,其中字体比汉字还大。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要留个心眼,谨慎购买。
7、捏造批文造产品
卫生部原承担的保健食品审批职责划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于2003年10月10日之后所有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批准文号应为:国食健字G××××××××,可检查发现市场上居然还有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5)第××××号的假冒产品。
对策:消费者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真伪。
8、三无产品乱搭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即未经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然而,在“性保健品店”或“成人保健品店”里销售的号称“壮阳”、“改善性功能”的保健食品,则违反上述规定。
而且,这些性保健品店所销售的产品,相当一部分是普通食品和消字号产品,大都不是保健食品,根本没有保健功能。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举报。
9、咨询讲座设圈套
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了给消费者树立一种权威性,往往会与新闻机构或一些协会联合开展义诊咨询活动、健康教育讲座、免费检测等活动。在活动中,他们会买通一些医学专家或所谓的“医学专家”,进行保健食品的推广。同时,他们会进行一定的“公关”,使这些本来很平常的活动被新闻媒体大篇幅报道。借助这样的活动,他们不仅推销了产品,而且扩大了产品的知名度,更为重要的是提升了消费者对其产品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治疗效果”的认同感。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要谨慎参加和谨慎购买讲座上所推销的产品。如购买的产品经查存在问题,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举报。
10、免费礼品有玄机
如今,随着保健食品市场的不断发展,保健食品促销活动五花八门,比较流行的方法是请所谓专家、名医走进社区、宾馆、酒店等场所,开展健康讲座、免费义诊、免费体验等活动,向老年人发放宣传单和小广告,并以“赠药”、“送小礼品”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
对策:就是不要为了免费礼品而冲动购买价格虚高的商品,做到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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