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创业资助政策!团队最高资助1000万!
时间:2017-06-02 16:51:14 | 来源:168da
东莞人力资源部门起草修订了《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办法旨在引进特定的人才群体,聚焦特色的行业、产业和领域,实行特殊的政策措施,营造特优的人才环境。
为继续打造国内领先的人才政策体系,东莞人力资源部门起草修订了《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引进特定的人才群体,聚焦特色的行业、产业和领域,实行特殊的政策措施,营造特优的人才环境。打破以“落户东莞”为依据的政策限制,在莞就业创业人才可凭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公司注册登记等证明材料申请享受东莞住房奖励等人才资助政策。根据办法,特色人才共分为特级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共五类,均有不同的评定标准。同时,特色人才也包括相当于特级、一、二、三、四类人才的国(境)外人才和经市委、市政府认定的特色人才。目前,该办法正公开征求意见。
引进奖励
企业引进人才最高奖50万
在资金资助和奖励方面,将给与国家级、省级人才,视人才项目层次及对东莞经济社会贡献等情况,按照相应比例的配套资助资金。其中,对于中央“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等国家级荣誉和奖励由市财政按国家资助的1∶1至1∶2的比例配套资助资金。由市外迁入东莞的人才,视人才项目层次及对东莞经济社会贡献等情况,由市财政按国家资助的1∶0.5至1∶1的比例配套资助资金。
对为东莞引进特级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和四类人才的企业、社会组织和非全额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每引进1名按其人才层次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各镇街、园区对其辖区范围内招才引智工作突出的村(社区)和企业可适当予以奖励。
创业资助:创新团队最高资助1000万
办法还特别对创业资助和奖励作出相应规定,对获得东莞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立项的团队,市财政将视团队的层次一次性给予500万至1000万元的立项资助;在团队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东莞将从税收贡献、知识产权成果产出、项目资金投入、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程、人才引育等方面对团队项目的实施情况及经济产业发展贡献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并一次性给予不高于其立项资助经费额度的奖励经费。
对于东莞确定立项的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00万至200万元创新创业启动资金扶持;项目实施2年后,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高层次人才聚集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给予领军人才100万元至300万元创新创业奖励。此外,还有贷款贴息、场租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
人才落户: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办法规定,特色人才落户东莞的,由公安机关简化程序,优化办理,并对没有加入其他国籍和没有在国外定居的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可以选择工作属地、房产属地所在社区落户。属华侨身份的,由市外事侨务局优先办理。
此外,将打破以“落户东莞”为依据的政策限制,在东莞就业创业人才可凭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公司注册登记等证明材料申请享受住房奖励等人才资助政策。
子女入学:直接安排到市一级以上公校
在不少人关心的子女入学方面,办法规定特色人才子女入学时可在特色人才工作单位或落户所在的镇街(园区)选择入学,由市或镇街教育部门直接安排到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初中毕业生可按本市户籍学生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其他人才子女在入学时除通过积分制途径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外,还可按企业投资规模和税收贡献等按分配指标数优先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引进人才子女办理转学手续,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受理办结。